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放射工作职业健康档案,以及放射科职业健康档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健康监测:放射工作人员需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包括身体检查、放射性核素内体测定、射线剂量监测等。
第十四条 参加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和体检的各科医师必须具有放射医学知识,掌握颁发的职业性放射疾病诊断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有正确、及时处理放射事故受照射人员的能力。
在从业条件与培训章节中,办法详细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职业健康检查合格、接受放射防护和法律知识培训、遵守法规与接受管理等。同时,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并要求放射工作单位定期组织培训,保证放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
第七章明确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职业健康检查表由卫生部制定,该办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并废止了1997年6月5日卫生部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按照有关法规规定针对放射工作人员还必须建立什么档案
按照有关法规规定,针对放射工作人员还必须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我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源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放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且应当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这是为了对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防止超过安全限值。
促进放射工作单位依法规范管理: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管理,如实记录,无偿提供。这样可以促进放射工作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依法、有序、规范地开展放射工作。
监测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并保存,用于评估放射工作人员受辐射健康影响的情况;职业健康档案: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其从事放射作业的时间、岗位及接受的辐射剂量等信息,并保存至少30年。
法律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待遇依据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每年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课题组自理。放射工作人员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每次体检结果和处理意见,该档案在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后将继续保存20年。对于怀孕或哺乳期内的工作人员,应停止同位素操作。
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2、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女工作人员的怀孕声明、职业照射接触史、应急照射、事故照射史。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指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的反映其职业健康状况和管理情况的档案,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重要依据。
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指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4、个人身份信息。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档案应当包括: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这两点中不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防止放射工作人员信息的意外泄露。
5、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6、员工职业危害的职业健康档案,需保存至该员工离职后30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2、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女工作人员的怀孕声明、职业照射接触史、应急照射、事故照射史。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指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的反映其职业健康状况和管理情况的档案,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重要依据。
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指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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