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被罚2.1万元:未按规定存储人民币冠字号码 21资料 V管理员 /2025-04-25 13:50:07 /0 评论 /7 阅读 0425 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存储人民币冠字号码,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1万元。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 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凌源天元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朝银罚决字 〔2025〕1号 警告,并处罚款 2.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朝阳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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