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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9月29日,天邦食品(002124.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24年6月18日,天邦食品披露安徽国元天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因股权回购纠纷起诉天邦食品、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支付股权回购款的重大诉讼事项。2025年1月13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股权回购纠纷诉讼事项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但未及时披露。
天邦食品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宁波监管局明确,公司董事长张邦辉、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章湘云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基于此,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天邦食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邦辉、章湘云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关人员应于10个工作日内接受监管谈话。同时,深交所也就此事下发了监管函。
对于此次监管措施,天邦食品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该《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不过,从历史记录来看,这并非天邦食品首次因合规问题“触线”。
回溯过往,2025年4月,天邦食品因未按时归还1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届满后未归位),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及宁波监管局责令改正措施;
2023年7月,公司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9.5亿—11.5亿元)与经审计净利润(4.89 亿元)差异较大,业绩预告不准确,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同年4月,其因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3000万元关联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被宁波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章湘云同样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
更早之前的2017年、2018年,天邦食品也曾收到监管函。尽管公司每次均表态“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但违规问题仍反复出现。
天邦食品是一家以生猪养殖为核心的企业。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销售生猪295.82万头,位列A股上市公司第6位。
上半年,天邦食品实现营收46.93亿元,同比增长8.69%,其中6成以上来自生猪养殖产业,3成来自食品加工业;归母净利润为4.52亿元,同比大幅下滑58.14%。公司指出,利润大幅下滑主要因为2024年第一季度出售参股公司史记生物32.91%股权产生了投资收益9.95亿元。
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反映核心经营能力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4亿元,去年同期为净亏损2.81亿元,实际经营有所改善。
当前,天邦食品更需应对的挑战在于债务重整推进与偿债压力。
时间线显示,2024年3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同年8月,宁波中院决定对天邦食品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6个月。
但此后,因债权梳理、战略投资人磋商等工作需进一步推进,预重整截止时间两度延期:2025年2月,宁波中院准许了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预重整期间至5月9日;5月再次获批延期,截止时间调整为11月9日,目前仍在预重整程序中。
债务层面,2025年上半年,天邦食品资产负债率为69.83%;货币资金仅2.34亿元,而短期借款规模高达28.66亿元,货币资金与流动负债的比值仅为3.07%,偿债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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