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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
1、以下是改写后的文章内容:黑龙江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实施了一系列优待政策。第49条规定,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不再生育,经申请并获得单位和社区审核批准后,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的内容如下:第49条:计划生育服务的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为公民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服务、优生优育指导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
3、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指出,如果有人与他人生育,且该人已有配偶,则需要根据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缴纳三倍费用。第五十条详细描述了违反条例的各种行为,包括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提供虚假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等。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5、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黑龙江省政府发布的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人口普查、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宣传等方面。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分为七章49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条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6、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旨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并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条例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实际制定。条例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要求建立政府、部门指导、各方配合、单位管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黑龙江省生殖健康咨询师怎么报名考试
报名渠道槿棠科技作为被授权的职业生殖健康咨询师实训基地,自年3月起开通了考试报名通道。考生可通过关注其官方渠道(如官网、公众号等)获取报名入口,并学习相关考试课程。
选择报名途径:考生可通过两种途径进行报名。一是通过卫健委官网或省级卫健委平台在“职业资格认证”专栏填报信息进行报名;二是选择卫健委备案的授权培训机构(需核实资质),提交材料并参加统一培训。
首先,登录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网站。其次,找到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专栏。最后,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报名即可。
生殖健康管理师证书考取方式 报考生殖健康管理师证书,需要通过第三方的报名单位进行证书报名,报名后可以参加证书的考试,合格的学员即可取得证书。生殖健康管理师证书报考流程 资料查询与报考单位确定:在网上查找关于报考证书的相关资料,确定好证书的报考单位。
报名渠道:通过官方指定的报名渠道进行报名,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和资料。缴纳费用:按照官方要求缴纳报考费用,费用标准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参加培训:报名成功后,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主办的生殖健康咨询技术职业技能培训。
黑龙江再婚夫妻生育政策,黑龙江省再婚生育政策条例全文
1、再婚夫妻可以生育的孩子数量需结合基本生育政策和地方规定来判断。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包括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具体情形:双方均无子女: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不能再生了,中国的计划生育规定,双方再婚的,以前两方各自的孩子加起来不超过1个,可以再生一个,超过2个,哪怕是一方有2个,另一方从末有过生育,都不能再生育了,女的是第一次结婚,没有生育史也不行。不管再婚前孩子是否和再婚者在一起生活的,政策都一样。
3、法律主观: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鼓励晚婚、晚育,促进优生、优育。
4、《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对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5、第十三条 无计划外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不超过2个子女,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前款规定的再婚夫妻,指未按本省再婚生育规定照顾生育过子女的。
6、黑龙江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详细规定了各项政策和责任。该条例旨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平衡发展,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来保护公民权益。根据法律和地方实际情况,各级政府需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确保低生育水平和优生优育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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