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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实施细则
辽宁省并未直接提及一个名为“辽宁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但相关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可参考辽宁省发布的其他相关通知和办法。相关通知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劳动者需提交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使用储备金由市财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职工因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认定为工伤并存在残疾或按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 应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由重至轻分为一至十级,鉴定标准按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制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 标准 ) 执行。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认定 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用人单位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一般健康体检与职业健康检查的区别
1、职业健康检查与一般体检不同:①职业健康检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体检行为,实施体检的单位必须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的医疗机构,其出具的体检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职业健康检查针对性强,比如就业前的健康检查就是针对劳动者者即将从事的有害工种的职业禁忌进行的。
2、职业健康体检与普通健康体检在定义、目的、检查内容与项目、检查对象与时机以及法律与规范依据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职业健康体检更侧重于针对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检查,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而普通健康体检则更侧重于对广大人群进行的一般性健康检查,旨在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预防疾病。
3、一般健康体检与职业健康检查的区别在于目的、内容以及法律效力。一般健康体检是为了了解受检者整体健康状况,包括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而职业健康检查则旨在筛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是由企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健康检查,具有法律强制性。
陕西省《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1、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我省建设项目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及劳动部《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劳动部于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七日颁布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劳字〔1988〕48号)同时废止。
3、同年,原劳动部首次对建设项目提出了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要求。1988年:原劳动部发布《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要求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标志着我国安全评价工作的起步发展。
4、所谓“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是指1988年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中所作的明确的规定。即一切生产性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包括港口、车站、仓库)都必须符合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请问关于职业健康疾病防治的监理细则怎么做?
(3)劳动者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4)劳动者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 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
安全第预防为主:生产现场所处的环境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风险,以安全第预防为主作为基本原则,常鸣警钟,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保护措施,使风险降到最低。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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