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万元: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 21资料 V管理员 /2025-08-19 14:55:24 /0 评论 /2 阅读 0819 8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被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张小狮(时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行长)对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主管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倪茜(时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客户经理及征信员)对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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