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1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告,近日,红星美凯龙收到红星控股转发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5)沪0115执18930号的执行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区飞虹路证券营业部协助将被执行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3,023,000股股份冻结状态调整为可售冻结,并控制被执行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金账户;原冻结案号:(2025)沪0115执18930号,冻结期限2025年7月22日至2028年7月21日。
将被执行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3,023,000股股份达到可售状态后按市场价在45个交易日内依据被执行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指令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并将该股票卖出后的款项转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账户。
协助执行期间,冻结被执行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金账户,冻结起止日期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8年8月13日止,若卖出对应的款项扣划完成日期早于冻结截止日期的,扣划完成之日即可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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